1.申请人应认真填写《技术鉴定申请表》、《技术鉴定委托协议》,明确技术鉴定的委托事项,并提供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。
2.申请人应带:三包凭证、购物发票、保修卡、说明书以及维修机构的维修单等(以上资料若确实无法提供的,也可根据情况受理)。
3.如果是受有关投诉、监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技术鉴定的,应带有关投诉、监管部门的委托书。
4. 委托人应事先交纳技术鉴定费用(通常技术鉴定费用为260元)。
5.鉴定产品保管期为自技术鉴定报告发出后三个月,三个月后逾期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此鉴定产品。
6.按“三包规定”的原则,质量争议技术鉴定的费用应由责任一方承担,因此委托人交纳的鉴定费可以向责任方追尝。
以上注意事项的内容是指通常情况,如遇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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